经营主体开始申报2023年度年报|欢迎来到公赌船jcjc710

  按照《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的要求,“海关管理企业”欢迎来到公赌船jcjc710、外商投资企业(机构)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海关或商务外汇“多报合一”年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的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上述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将被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以来★★,经营主体对年报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年报公示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欢迎来到公赌船jcjc710★★、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共治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企业年报正式成为一项法定制度在全国推行★★★,同时配套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公示信息抽查两项监管举措,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年报工作体系★★,由此奠定了信用监管的基础。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交易对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快捷、全面地掌握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及其经营状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有机统一,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凡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须于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送2023年度纸质年度报告表。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1月1日至6月30日★★,各类经营主体开始申报2023年度年报。

标签:

分类阅读

热门阅读